一、明确目标。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市直单位全年要以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为导向,认真落实重点项目推进“四比四看”即“比谋划看储备,比招引看投资,比开工看进度,比服务看实效”;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增强开放意识,为项目加快建设创造条件。
二、创新机制抓推进。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对每个重大项目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定目标、定时限、定进度,深入项目建设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为项目单位提供良好发展环境。征补办要积极与各乡镇对接,靠前指挥,切实解决好拆迁难问题;政法、公安系统以扫黑除恶为重点,切实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相关职能部门以项目建设节点为依据,主动协调项目单位,确保手续办理便捷、高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拖延、推诿扯皮,对存在问题不解决,不上报造成项目建设滞后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抓建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前期项目抓签约,前期在谈项目要跟踪落实到位,加快项目签约落地。二是新上项目提前准备搞服务,定岗、定责抓各项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开工建设;三是续建项目促进度,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解决,加快项目推进;四是竣工项目抓投产。
四、综合协调抓服务。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和协调,市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服务,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上通下达,建立项目动态台账,倒排计时,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完成。
五、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实施领导分包项目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逐级落实好辖区领导分包项目责任制度,全面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方法,深入分包项目一线,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全程抓好项目建设。
六、实施监督抓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纪委监委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紧紧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建设进度和环境、协调服务等方面进行督查稽查。并对各责任单位完成情况实行季度考核、半年考评、年终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及时通报,确保年度项目建设目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