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密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顶国际8588yd

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教育局 县级
2024-06-18 2024-06-19
关于印发新密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局属各有关学校:

现将《新密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18日  

 

新密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基〔2024〕10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郑州市教育局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振敏

副组长:张志刚(政府办)  冯永伟   刘俊峰   赵彦奇

张红涛  李红军    郝  聪   赵保恒   苏德伟

朱战锋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心校校长,各初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大数据局、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人社、社保、电业、自来水、第三方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生入学工作组、宣传及舆情处置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服务组、保交楼入学规划组、信访稳定应急组、招生纪律督查组。办公室设在新密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李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招生入学工作组

组长:李红军

成员:基础教育科有关同志及全市各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录取入学等工作

(二)宣传及舆情处置组

组长:张红涛

成员:组宣科、机关党委有关同志

职责:负责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及舆情处置工作

(三)综合协调组

组长:张红涛

成员:办公室有关同志

职责:协调公安、工商、大数据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人社、社保、电业、自来水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后勤保障服务组

组长:苏德伟      

成员:财务科有关同志

职责:负责做好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五)保交楼入学规划组

组长:朱战锋      

成员:规划建设科有关同志

职责:负责做好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保交楼业主子女入学工作

(六)信访稳定应急组

组长:赵保恒      

成员:法治安全科有关同志

职责:负责保障招生相关地点的安全,维护招生报名秩序,处理出现的突发事件

(七)招生纪律督查组

组长:郝聪   

成员: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

职责:负责招生纪律督查工作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2024年新密市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初中招收具有小学2018级学籍的6年级毕业生。

1.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实行实验班年审备案制,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

2.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服务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要全部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片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综合因素“划定”。城区学校由教育局按照主干道路“划定”,招生条件参照“附件1”。乡(镇)学校由中心校“划定”,招生条件参照《2024年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入学家长必知》,原则上以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为基本单位,考虑学生户籍和家庭真实住址所在路段、街巷“相对就近入学”。确定学生所属招生区域时,坚持学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严禁跨区域(片)招生。乡镇中心校原则上招收户籍在本乡镇或在本乡镇长期居住家庭的学生,以及在本乡镇长期稳定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城区学校原则上招收户籍在城区或在城区具有法定房产证件的长期居住家庭的学生,以及符合2024年秋季新密市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就读条件的长期居住人员子女、进城务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优抚对象子女。

3.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格落实河南省和郑州市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

4.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公办、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新密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统一使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新密市的民办学校原则上招收新密市域内的适龄儿童,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面对本校招生,实行“直升”办法。非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5.规范入学报名信息采集。各学校要统一使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招生报名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规范招生程序,实现信息采集、材料审核和报名录取一网通办;实现新密市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入学证明材料,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或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证件,遵循“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要求,严格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公安居住证地址片区公办学校就读;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工作地片区公办学校就读。若片区内公办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读,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适龄残疾儿童由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应读尽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3.保障留守儿童等群体入学。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建立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4.做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根据国家、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统筹解决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的入学问题。

5.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县一案”“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通过“四查三比对”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台账、疑似辍学学生台账、辍学学生台账,坚决防止因贫、因病或家庭变故孩子辍学。严厉打击以各种名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招生流程

1.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是学生入学报名和办理学籍的主要依据,没有采集信息的,无法进行招生报名和录取。家长通过微信查找关注“新密市校园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入“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根据要求的信息采集事项,在网上登记学生入学信息。学生信息采集登记完成后,由生源学校(幼儿园和小学)和复审学校(幼儿园和小学)对照家长提供的已经填报信息的证件网上进行审核、提交。网上提交后的学生信息不可再更改。

2.信息审核。将“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中采集到的学生入学信息,通过大数据中心进行审核。信息不一致的,审核不通过,无法进行招生报名。

3.入学报名。学生信息网上采集审核完成后,根据规定的招生报名期限,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密市校园服务平台”进入“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后,按照符合条件的类别,选择其中一类(只能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网上报名。市区15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选择“户口、房产、进城务工、外来务工、长期居住、优抚对象”6类中符合条件的其中一类;乡镇及部分办事处其他学校选“户口、其他类”2类中符合条件的其中一类。

4.招生录取

(1)市区15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1-2类学生可以直接选择与户口地址或房产地址对应的“划片学校”报名。按3-6类其中一类报名的,入读学校只能选择“城区初中”或“城区小学”,由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结合学生家长工作单位或长期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合理调配。

(2)乡(镇)及部分办事处其他学校招生,按照“第一类”“户口”入学的,户口地址为“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依据,根据乡(镇)及办事处中心校划分的招生区域在招生平台中自动匹配对应的学校。按照“第二类”“其他类”入学的,选择所在乡(镇)的“乡镇初中”或“乡镇小学”。乡(镇)及办事处中心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结合学生家庭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将学生分配到具体学校。

学生报名完成后,由招生学校进行网上审核提交,分别由教育局和各中心校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录取,录取后,向家长发送“录取短信”,家长凭“录取短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工作要求

1.新密市市区15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新密市市区5个教育集团学校,由主校统筹协调集团校内部招生工作,统一招生管理。集团学校之间,领导互派挂职,教师互派交流。同步教学进度和各项教研教学活动,做到教师统一管理,教学统一进度,教研统一开展,达到均衡区域内生源,解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乡(镇)、办事处初中、小学招生,按照相关要求,由中心校负责,通过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组织进行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自愿报名录取办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不使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由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意见,自行招生,相关招生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

2.学校不得随意招收寄宿生。乡(镇)、办事处寄宿制初中小学、民办初中小学可以招收寄宿学生。局属新密市实验初中、西大街初中面对城区招收寄宿生。其他城区局属初中小学全部实行走读制,不得违规招收寄宿学生。新密市轩辕小学、新密市轩辕实验中学、新密市新岗路小学均属于局属公办小学和初中。新密市新岗路小学招收原矿区西街派出所户口或学生父亲或母亲在矿区办事处长期居住或打工的满6周岁适龄儿童。新密市轩辕小学、新密市轩辕实验中学招生对象为银基旅游度假区业主、正式员工子女及符合新密市市区入学条件的学生。

3.加强学籍管理工作。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入学结果的体现,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2〕290号)要求,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招生学校要建立学生招生档案,纳入学生成长档案规范管理。

六、严肃招生纪律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2.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及局属各学校,要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与指导,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各学校要履行好四项职责:一是负责本校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咨询、指导帮助家长正确使用招生平台;二是关注学生家长诉求,及时协调处理;三是审核本校报名学生的入学资格;四是发放学生“入学录取通知书”。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各中心校校长及局属初中、小学校长对于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依规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招生工作进程中,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学校、生源学校强化履职尽责责任,对招生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查处。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指导或串通家长作弊、伪造证件等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

七、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宣传指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校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完善措施,做好新闻宣传引导。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新密市教育局印发的《2024年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入学家长必知》,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新密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3.招生报名期间,各中心校和学校要设立招生咨询处,实行全天值班,负责向家长宣传相关招生政策、招生时间、招生条件、录取方式,积极做好咨询、沟通工作,帮助指导家长正确使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附件:

1.2024年新密市市区15所公办初中小学招生条件

2.2024年新密市市区初中小学招生计划

3.2024年新密市乡(镇)初中小学招生计划

4.2024年新密市初中小学招生日程安排表

5.2024年新密市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6.2024年新密市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

7.2024年新密市城区初中招生范围示意图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