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安全工作十项管理制度的通知 -云顶国际8588yd

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教育局 县级
2011-09-23 2011-09-23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安全工作十项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现将修订后的《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十一项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一、各学校(幼儿园)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分管副职及有关部门的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对本学校安全具体负责。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定期、经常地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人,限时完成。

三、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依据岗位职责严格划分责任,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要求,严格追究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教育制度

各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教学内容,保证做到课时、师资、教材、教案“四落实”,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并在开学、期中、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每年新生入学,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此外,还要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山洪、雷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由教体局安全科牵头,按照教体局制定的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安全工作制度,事故情况以及市教育局与各校签定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逐项进行考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一票否决”的对象。

一、年度综合考核总分不足8 0分的;

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或者特别重大事故的;

三、事故死亡人数超过2人(含2人)以上的(或非统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超3人);

四、发生其它社会影响大,性质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

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惩罚:

一、凡是被列为“一票否决”的学校,不准参加本年度教体局对各单位的综合评奖。

二、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参加年度先进个人的评选,主要领导和分管不能作为考察提拔任用对象;不能外派参加学习。

三、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除按问责制规定接受问责外,要书面向教体局写出自我检查材料,实行诫勉谈话。

四、连续两年被列为“一票否决”的学校,单位领导实行降职处理。

校长述职制

由正职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签字的书面报告方式,在每学期结束前,就“如何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向教体局书面报告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校领导班子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和主要领导召集研究安全工作、参与安全督促检查活动情况。

二、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三、学校加强校园安全职责和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四、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演习情况。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情况。

六、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七、学期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八、其他需报告的情况。

教体局领导、机关科室安全工作包干制

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教体局领导和机关科室安全包干制,按照包乡包校的责任分工对各自分管的乡(镇)、办事处学校和局属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帮抓,并承担安全责任。

安全演练制度

各学校必须做好各项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根据预案组织演练。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校范围的安全演练,重点做好消防、地震、防踩踏、传染性疾病、食物性中毒、实验室事故的演练。

安全会议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教体局每周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每周例会由教体局主管安全工作副职组织,各二级机构主管安全负责人参加;每月度例会由教体局主要领导组织,各二级机构主要领导参加,分析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安全防范措施,提出安全工作意见,现场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教体局下属各单位每周要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排查本单位安全情况,根据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

安全工作报告制

一、安全月报。各单位每月28 号前按时报送安全隐患监控整改月报表及本月安全工作小结;

二、工作汇报。各单位对局要求上报的安全工作要及时上报;

三、事故、事件报告。凡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师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上报教体局,并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事件处理结束后一周内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市教体局。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包括: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在校园内发生伤害事故、学生出走事件、校舍及设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停课或重大经济损失事件、校车事故、火灾事故、师生集体食物中毒、农村寄宿学校多名学生一氧化碳集体中毒、盗窃事件、化学危险品遗(丢)失、师生违法犯罪情况及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的事件。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校车管理,所有经常性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要按照规定在交警部门登记备案,办理正规校车手续,规范校车管理。

校外活动使用车辆要严格执行校外活动使用车辆备案制度,完善用车审批程序,由用车学校提出申请,经辖区中心校、教体局安全科与交警大队联合审核备案后方可运送学生,杜绝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一、各学校要成立“一组三队”组织,“一组”即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任本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领导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成员要职责明确,认真履职。

二、各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要坚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认真排查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每日对学校校园内各种设施设备、食堂、宿舍、教学楼、仪器室及学校周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所有隐患要记入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跟踪监控,整改完成要及时销号。

四、教体局每季度对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安全隐患监控整改台账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校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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