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云顶国际8588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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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民政局 县级
2018-07-30 2018-07-30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8〕34号 )

为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按照河南省关于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落实中央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省委省政府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城乡统筹、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保障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是适应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培育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动力、新优势和新的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城市竞争力、推动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基础保障。

()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是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的战略举措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利于吸引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集聚,形成产业新优势,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现代产业快速发展,不断增强郑州竞争力、承载力、整合力和辐射力。

()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是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迫切要求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现“老有所养”是政府改善民生、落实民利、实现健康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富强郑州、文明郑州、平安郑州、美丽郑州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

发展短板:

一是产业基础较薄弱。全市健康养老服务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本投资较小,养老领域集中在基础养老服务,与医疗、旅游、金融、文化等相关产业融合不足,养老服务与养老产品等环节较为薄弱,健康养老产业占比不高。

二是规划布局不合理。缺乏全市科学统一的健康养老产业布局规划,健康养老产业区域间、城乡间分布不平衡,供需不匹配,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养老设施基础薄弱,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缺乏集养老、养生、康复等一体的高端健康养老设施支撑。

三是政策体系不健全。政府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为老服务设施少,城乡养老设施覆盖率低,在市场准入、人才引进、土地供应、财税、投融资等方面缺乏政策支持,未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难以有效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二、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健康养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并举,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转型发展,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构建完善的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将郑州建设成为全省健康养老产业的创新区、引领区和示范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强化顶层设计,多规合一,充分结合生态、交通、医疗等因素,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引导相关产业向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园区)集中布局,推进有序开发、规模发展。

2.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突出政府规划、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3.补齐短板,提质增效。聚焦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有效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积极运用新技术,培育发展新业态,推进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4.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探索养老与医疗、旅游、文化、地产等融合发展,探索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主要目标

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布局完善、多业融合的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建成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服务优质、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健康养老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打造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全市健康养老产业总产值达到700 亿元左右, 年均增长10%左右;

引进国内外知名养老服务机构35家;

基本建成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园区)35;

扶持培育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的养老服务集团68;

每个县(市、区)建成一个智慧化养老街道或社区;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0张以上;

城市社区、乡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98%以上。

()空间布局

打造“一核两极四区八中心多点”的郑州都市圈健康养老产业布局

一核:中心城区,依托丰富的健康医疗资源,发展高端医疗、康复与护理、健康信息、健康体检等健康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深化医养融合发展,加快健康养护中心和高端医养结合中心建设。

两极:荥阳健康产业园区。依托“四院一校”医疗资源,吸引知名金融、保险、地产等大型企业集团入驻,发展以现代医疗服务、健康养老社区、康复养生、生物医药研发等为核心的高端现代医疗健康养老服务业。巩义健康养老产业园区。依托长寿山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巩义市嵩山北麓万亩森林资源,推动养老、中西医药、医养康复、休闲养生、健康产品、民俗体验、旅游等健康养老产业集聚融合发展。

四区:嵩山禅武医旅游区。依托登封市天地之中生态文化旅游资源,重点发展观光旅游、武术健身、医学保健、养生度假及异地旅居等养老产业。惠济健康休闲旅游区。依托黄河风景名胜区、花园口景区、富景生态游乐世界和大河庄园等景点,重点发展康体疗养、健康保健、运动健身、运动休闲、健康教育培训等产业。雁鸣湖绿色健康旅游区。依托黄河、雁鸣湖、运粮河等水资源和特色产品优势,以生态养生为理念,重点发展康体养生、休闲度假等绿色健康旅游产业。上街运动康养休闲旅游区。依托上街航空运动、重竞技体育等优势,结合郑州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五云山、方顶驿、汜水河等旅游资源,重点发展飞行体验、运动康养、休闲养老、康复养老等产业。

八中心:六县()城区、上街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在新郑、巩义、登封、新密、荥阳、中牟城区及上街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快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所面向社会、养老床位不少于200张的公办养老机构,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多点:组团新区及中心乡镇,在组团新区及中心乡镇,同步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着力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1.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引领,加强政策引导,加大用房用地保障,加快推进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县(市、区)两级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集中配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要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通过购买、置换、租赁、调剂等方式配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行政村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应分别不超过500米和1000米。2018年,全市新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50个。到2020年,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设1所不低于70张床位的综合性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符合标准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0平方米以上市级财政补贴10万元,每增加100平方米补贴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局、城建委、住房保障局、财政局

2.积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支持社会企业和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教育培训、研究交流、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支持专业机构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连锁经营等方式做大做强,加快形成专业服务能力强、综合效益明显、具备可持续发展的知名品牌;引进国内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落户郑州。2018年,全市培育大型连锁化、规模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组织达到6家。到2020年,全市培育大型连锁化、规模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组织20家以上。连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领军企业或社会组织,市级财政给予30万元—60万元的奖补。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商局

3.全面开展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老年人服务需求相匹配,功能完善、规模适度、高效合理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体系。认真落实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2018年,各县(市、区)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细则,明确购买服务流程、购买服务标准等,全面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

4.加快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加快形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出台建设、运营管理和资助办法,加快推进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开展老年人助餐、助浴试点工作,着力解决老年人就餐、洗浴问题;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规范,健全安全管理和服务监管机制,全面保障老年人权益。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局、住房保障局、城建委、质监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着力推动养老机构创新发展

1.加快推动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县级福利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一批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的公办养老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带动全市养老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家200张以上床位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惠济园区)、郑东新区养老服务中心和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中牟县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金水区、惠济区、管城区等养老中心项目开工建设;谋划启动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二七园区)、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登封园区)项目,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力争2020年底前开工。市级财政对县(市、区)公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6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2.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落实国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有关要求,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承接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建设满足不同健康状况和经济条件养老服务需求的功能型养老机构。推动建设一批适合中低收入群体老人的养护型综合养老机构,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化照护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提供临终老年人生活照护、姑息治疗等服务的临终关怀型养老机构和满足高端收入群体养老服务需求的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2018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0张,社会办养老床位不低于新增床位的60%。新建、改造新增床位的,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别给予每张床位9000元、6000元的建设补贴。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3.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

制定出台郑州市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规范,完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依托第三方组织,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配备、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推动建立全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加强对养老机构的规范管理,为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提供指引服务。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员登记和诚信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开展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服务需求调查研究,以老年人需求为中心,全面推进养老机构分级管理和服务机制改革。到2020年,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参与星级评定,市级财政根据评定结果给予奖补,一星级到五星级养老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补。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财政局

()着力深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1.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老年服务功能建设

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开展安宁疗护试点。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构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2018年,所有医疗机构普遍建立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到2020年,建成郑州市中心医院豫欣老年病医院、郑州市老年医院、郑州玖桥大桥护理院和郑州欧安乐龄护理院等4所老年医院和护理院;各县(市、区)选择1-2个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对于新增设安宁疗护和老年医疗护理型床位的医疗机构,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每张床位9000元的建设补贴。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发展改革委

2.加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出台具体政策,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公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为老年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卫生机构。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增设老年医疗护理型床位。支持大型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医养联合体。倡导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结为定点对口服务单位或医养联合体。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要与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合作关系。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能力,各县(市、区)至少有1所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到2020年,建成3个示范性医养联合体,老年医疗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人社局、发展改革委

3.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建设

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主导作用、重大疾病治疗的协同作用和疾病康复的核心作用,提升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水平。普及中医文化,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家庭、进社区、进养老机构。加强全市治未病体系建设,推广老年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提供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以医疗联合体为依托,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加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康复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探索建立以保健养生、医疗康复为主的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全面完善城乡医疗保障政策

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巩固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全省统一部署,探索开展包括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和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住院老人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鼓励发展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健康保障需求。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着力发展“互联网 ”健康养老服务

1.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信息平台建设

加快健康养老服务大数据大平台建设,构建市、县(市、区) “两级平台”和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网络”。在市级层面,构建统一的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公安、民政、卫生、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的“综合为老服务数据库”,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康复护理指导、健康管理咨询等服务。2018年,基本建成县(市、区)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30%以上的老年人完成入网登记,开展服务运营试点。到2020年,全市健康养老服务“两级平台”、“三级网络”基本建成,80%以上老年人完成入网登记。市级财政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给予建设奖补,县(市、区)级平台奖补30万元,街道(乡镇)级平台奖补15万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工信委、卫计委、数字办

2.全面推动智慧健康产品研发更新

培育发展智能养老科技产业,开发养老服务新技术、新产品,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养老行业创新能力。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开发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智慧健康产品。推动企业和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提供在线健康服务。到2020年,培育10家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智能健康产品研发领军企业,全市老年人智能健康养老服务基本普及,智能健康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计委、工信委

3.积极推进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创建

大力推动智慧街道和社区建设,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线上线下(o2o)等老年服务项目。积极推动智慧企业和机构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和机构开展老年人远程健康监护、紧急援助、居家安防、学习教育等服务。2018年,选取郑州市老年公寓、郑州市爱馨阳光城老年公寓、郑州中原晚晴养老服务中心、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等一批智慧机构、街道或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市培育5个以上智慧化健康养老企业,建成10个以上智慧化养老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成一个智慧化养老街道或社区,市级财政给予每个智慧化养老街道或社区50万元奖补,给予每个智慧企业和机构30万元奖补。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委、卫计委、财政局

()着力推进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

1.加快荥阳健康园区建设

立足中原经济区,辐射全国,实施大集群战略,培育标志性产业集群,完善服务支撑环境,构筑新型产业体系。以大健康产业为主题,重点发展健康管理、健康养老、非基本医疗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医疗与健康教育、旅游、体育三大关联产业,补充发展商业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保险业与物流业四大配套产业。构建医疗机构服务中心、商务商业中心,打造机构养老社区、健康养老社区、医疗功能宜居社区,培育2-3个养老、健康管理产业骨干企业,着力推进郑州恒大国际健康未来城,加快“四院一校”等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全省具有龙头作用的健康养老基地、健康管理产业集群、健康养生游乐宝地、康居休闲乐活城。

责任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市卫计委、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2.推进巩义竹林长寿山健康养老产业园建设

以长寿山景区自然资源为依托,以“医养 养生 休闲 养老”为模式,以中西医药、医养康复、休闲养生、健康产品、民俗体验等多种产业为支撑,加快健康产品区、医疗服务区、温泉养生区、医养教育区、养老公寓区、康旅体验区、养生体验区、禅修体验区等“八区”建设,重点抓好竹林长寿山温泉小镇、长寿山景区民宿等项目,着力打造辐射高中低端养老人群,集机构养老、旅居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为一体,以温泉养生、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产品等资源为支撑,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健康养老综合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卫计委、民政局、发展改革委

3.打造养老养生示范基地

依托旅游度假区、风景区、历史文化名城等生态文化资源,打造生态养老、田园养老、观光度假等特色健康养老示范区,加快培育休闲旅游、养生度假及异地旅居等健康养老产业,拓展康复理疗、文化体验、休闲养生等服务功能,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健康养老产品,打造特色鲜明、具有国际水准的旅游度假养老养生目的地。重点发展嵩山禅武医旅游区、惠济健康休闲旅游区、雁鸣湖绿色健康旅游区、上街运动康养休闲旅游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形成观光旅游、医学保健、养生度假、田园采摘、运动休闲、健康教育培训等健康养老产业。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3-5个特色突出、产业集聚发展的养老养生示范基地(园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卫计委、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局、交通委

()着力加快老年用品研发生产流通

1.大力加强老年用品生产供给推动传统养老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增加中高端健康养老用品供给,形成一批本土优势龙头企业和细分行业领军企业。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健康养老用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效益。支持开发适合老年人衣、食、住、行、医等各类老年用品,重点开发老年人及其家庭、养老服务机构迫切需要的老年护理用品、洗浴辅具和康复用品等,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休闲养生食品和功能保健食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健康养老产品品牌。到2020年,老年用品供给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合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计委、工信委、发展改革委

2.着力培育老年用品龙头企业

坚持本地企业培育与大型养老企业集团引进并举,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动建设集研发、生产、仓储、物流、销售为一体的全国性老年用品产业园区,吸引优势企业和资源要素向园区集中布局,推动健康养老产业实现有序开发、集聚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养老企业投资建设健康养老用品生产基地、养老用品企业。联合国内科研院所、高校及研究机构,以新技术研发、新业态培育、新模式创造为方向,深化合作,加强适老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促进老年用品制造企业延长产业链,形成一批龙头产业基地、老年产业集群。到2020年,培育引进年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4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积极发展老年用品消费市场

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积极营造良好的老年人消费环境,充分发挥老年消费对社会经济的重要推动作用。积极搭建老年用品展示、体验和销售的互联网平台,大力发展老年产品用品适配服务,推进建设郑州老年产品用品特色街、经开区河南健康养老创新产业园,促进老年用品流通、扩大销售渠道。支持发展老年用品租赁市场,拓宽老年用品供给渠道。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用品,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到2020年,力争中原国际老龄产业园老龄产业博览中心等项目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商务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着力培育老年健康服务新业态

1.大力发展老年健康教育

积极宣传健康老龄化理念,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好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命生活质量。启动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健全老年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开展老年人健康保健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完善以市老年大学为龙头、县(市、区)老年大学为骨干、乡镇(街道)老年学校为基础的三级办学网络。到2020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老年大学;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 比例达到50%。市级财政对各县(市、区)老年大学按照实际建设资金的30%进行奖补。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委老干部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2.全面加强老年健康管理服务

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适当调整老年人健康体检的项目和内容。推广老年痴呆、跌倒、便秘、尿失禁等防治适宜技术,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口腔疾病的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做到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加强对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口腔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用药指导和综合干预。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为老年人制定长效卫生保健计划,开展上门诊视、保健咨询、年度健康体检与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等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3.全面促进老年文化体育产业发展

加强老龄宣传教育作品的创作与生产,鼓励创作发行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图书、报刊以及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发展面向老年人的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加强老年人文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各级各类老年活动场所和设施改造升级,定期举办老年人文体活动。研究谋划与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相适应的老年健康活动中心,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每个街道(乡镇)配套建设12个多功能文体活动场所,中心城区“15分钟文体活动圈”、农村“十里文体活动圈”基本形成。市级财政对各县(市、区)老年活动中心按照实际建设资金的30%进行奖补。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体育局、市委老干部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4.大力发展老年旅游产业

扩大老年旅游服务有效供给,科学设置老年旅游线路,完善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涉及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和项目,开发符合老年需求、适合老年人年龄特点经济实惠的旅游产品。推进老年旅游场所相关的辅助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旅游提供便利服务。制定老年旅游服务配套规范,完善老年人旅游服务市场,规范老年旅游服务市场秩序。重点打造登封天地之中休闲游、新郑寻根问祖文化游、巩义长寿山民俗体验游、惠济黄河生态观光游、中牟雁鸣湖绿色采摘游、上街运动康养休闲游、登封豫西抗日红色游等老年旅游路线。到2020年,全市老年精品旅游线路达20条以上。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委、财政局、民政局、发展改革委

()着力优化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环境

1.拓展养老融资渠道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大对健康养老企业的扶持。发挥政府投入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的力度,将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6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社会资本市场融资,养老服务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不动产登记机关应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放宽信贷条件、给予利率优惠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健康养老产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鼓励保险公司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落实养老用地政策

将养老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盘活本集体建设用地存量,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土地出让(租赁)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养老机构用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供地。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放宽养老市场准入

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降低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的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对所有投资者实施同等扶持政策。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按照“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后,在县(市、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依法登记许可的养老机构,可以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的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不含养老机构),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商局

4.优化养老审批和许可手续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将养老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第一阶段工作,城乡规划部门牵头第二阶段工作,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第三、四阶段工作。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明确各阶段工作标准和时限,加快技术审查,予以技术指导。凡是符合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再对区域内具体养老投资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地震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审查。出台服务场所的产权登记手续细则,简化设立养老机构的各类手续。消防验收合格的医院利用医疗床位作为养老床位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医院的消防审核验收报告可以作为设立许可的凭证。改造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社区用房、城市经济型酒店等转型成养老服务设施的,报民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备案,五年内可暂不办理土地和房产功能变更手续;满五年后继续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可由产权人按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功能变更手续。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建委、住房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简化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验收手续

利用现有闲置资源(厂房、社区用房、城市经济型酒店、办公用房等)兴办养老机构的,可暂不改变房产性质直接申办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建设单位可以不提供规划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规划证明文件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在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中注明相关情况,将改建工程的受理和审批情况抄送同级规划部门和民政部门。其他新建养老机构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或备案手续。

牵头单位:市消防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局、民政局、公安局

()着力加强健康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全面建立健康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教育制度

重点支持郑州市卫生学校、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商业技师学院等市属职业院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省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利用现有资源,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膳食营养等健康养老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职业院校、市属医院和知名养老机构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养老护理员、营养配餐师、老年医学、康复理疗师等专业人才培训。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对开设有养老服务专业并推荐毕业生就业的院校、养老护理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实训设备购置和参加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给予补贴。到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形成,建成10个健康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基地,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98%以上,完成1000名各类医养结合人才的培训。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计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2.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提升机制

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入职补贴、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制度,按从业年限分别给予养老护理员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的岗位补贴,合理确定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工资指导价,加大职业培训,打通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上升渠道。定期组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竞赛等评比活动,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职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职业评定和晋升政策。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养老服务人员待遇保障制度,形成相对合理的薪酬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委

3.逐步完善健康养老人力资源保障体系

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校和知名养老机构合作,引进和培养一批掌握健康养老服务领域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的专业人才,逐步完善包括专业化服务人员、志愿者队伍等在内的健康养老人力资源保障体系。打造一批由高端管理人才领衔,成熟、稳定、高效的养老创新创业团队。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和养老服务人才统一评价机制,建设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息库,对全市养老服务人员实行统一登记管理服务,为健康养老服务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到2020年,信息库入库人员10000名,培育引进高端管理人才50名左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人社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委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卫计委、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和具体推进措施。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推进机制,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本地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完善政策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健康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尽快在医养融合、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智慧养老、项目审批、财政支持、土地供给、投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形成有利于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合力。市政府设立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扶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落实对外开放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打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为项目投资提供一站式工作窗口和一条龙服务。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吸引境内外资金投资我市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引进国内外具有先进服务技术和管理理念的优质养老机构,以及老年用品产品开发和生产企业。引进重大项目、知名养老机构和企业采取一事一议。

()推进项目建设

建立市级健康养老产业重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项目储备、建设和管理,按照每年“投产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统筹谋划,滚动实施。围绕健康养老产业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平台,重点谋划和推进引领作用明显、带动效应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示范项目,推动全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升级。

()建立宣导机制

建立专家咨询和定期交流机制,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举办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加大对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解读国家省有关政策举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提高对社会化养老的接受度。积极宣传我市推动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优势、机遇、重点任务、工作举措以及典型案例,促进国际国内产业资本集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养老产业。

()强化考核监督

探索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健康养老产业统计调查和考核方法,细化指标体系,开展数据统计和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重点任务和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进行目标管理和任务分解,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根据季报开展跟踪分析、针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考核结果列入当年的绩效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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