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体平台服务事项清单
(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清单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提供专业调解服务,结合实际提供公证等法律服务,导引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5、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6、做好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考核工作;
7、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咨询岗
法律咨询岗,由辖区执业律师担任,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负责无偿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人民调解岗
1、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
2、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转交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涉及行业性、专业性的纠纷,转交辖区内专业性、行业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对转交的纠纷进行跟踪问效;纠纷调解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法律援助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指导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等格式性表格。
3、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引导通过其他途径依法维权。
4、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回访,案件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
综合服务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对涉及法治宣传的,发放资料、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对涉及公证业务的,引导其向市公证处进行申请。
(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事项清单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帮助法律援助申请,并及时反馈至区法律援助中心。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引导当事人通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6、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7、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二、热线平台服务事项清单
1、负责接听解答电话咨询。
2、负责咨询登记工作。
新密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电话:0371—60880891。
三、网络平台服务事项清单
1、线上法律咨询:中国法律服务网 http://www.12348.gov.cn
2、线上法律援助:郑好办—法律援助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