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失业人员登记表;
3.需提供的失业证明:
(1)从各类学校毕(结)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结)业证明;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3)从事个体经营 、开办私营企业停业、破产停业经营的人员,提供有效停业证明;
(4)无承包土地或承包土地被征用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5)复员退役军人,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随军家属提供随军手续;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手续;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料。
(根据人员类别:1-6项仅需提供1项,属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材料(社保缴费明细复印件)。
(一)窗口办理:
1.申请。上述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向常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受理。常住地基层受理机构在严格审理申请材料无误后,将其申请信息录入信息库,生成电子证。
3.领证。有纸质证需求的申请人携带本人免冠二寸证件照到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纸质证件。
(二)网上办理:
1.申请。手机登录“河南就业”app,进入“失业登记”办理模块,按系统提示步骤逐一操作,提交申请。
2.受理。严格审理网络申请材料,及时回复审批结果,一次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