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河南郑州武周变西送断面加强220千伏线路工程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①启夏—密南π入武周变22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7.5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4.4km,新建单回线路路径长1.4km,利用已建郑启/武启220kv双回线路通道(本期更换导线和地线)路径长1.7km。 另外,本次需还建郑启/武启220kv双回线路路径长1.7km。②武周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武周500kv变电站站内扩建2个220kv出线间隔,间隔扩建工程位于站内预留位置进行,不新征用地。 | 1、废水 (1)施工期 1)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天施工。 2)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3)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养护维修管理,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含油污水,采用棉纱吸收后将其打包外运至垃圾场集中处置。 4)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水环境保护制度,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已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对跨越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水库的影响。 2)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 3)邻近水库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水库。 (2)运营期 间隔扩建变电站检修维护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 输电线路运营期间无废水产生。 2、扬尘 (1)施工期 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2)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 3)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采用湿法作业。 4)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各类物料堆放并严密覆盖,日产日清。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应100%进行覆盖。 5)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以减少扬尘。 6)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7)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8)若遇中重度污染天气,应严格执行郑州市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施工计划也应相应顺延。 9)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原则,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 (2)运营期 间隔扩建变电站以及输电线路运营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3、噪声 (1)施工期 1)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前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建设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3)输电线路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塔基施工、架线安装,施工点分散,每个点施工量小,施工期短,安排在昼间施工,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布局,错开施工机械作业时间,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 5)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6)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7)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居民区,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 (8)输电线路施工场地应采取简易围挡,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9)拆除杆塔、导线、地线过程中,应优先使用低噪声拆除设备,尽量减少拆除施工过程中的金属摩擦。 (2)运营期 定期对输电线路和间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证输电设备运行良好,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4、固废 (1)施工期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拆除的导地线、铁塔、绝缘子等金具由电力公司物资部门回收处理,拆除的塔基基础破碎至地表下1m以上,破碎后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4)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植被恢复。 5)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宜采取隔离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2)运营期 1)变电站检修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由保洁人员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2)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均无固体废物产生,输电线路检修维护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沿线环卫部门处理。 4、电磁环境 (1)施工期 1)将变电站内新建电气设备接地,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同时辅以增加接地极的数量,增加接地金属网的截面等,此措施能够经济有效地减少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变电站内新建电气设备的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 3)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4)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 5)根据预测,新建单回架空线路下相导线与公众曝露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9.5m,与耕养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6.5m;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下相导线与公众曝露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1.5m,与耕养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6.5m。 6)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 7)根据《新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新密政办〔2022〕28号)可知,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的要求。。 (2)运营期 1)建设单位运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围墙外四周工频电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要求。 2)根据《新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新密政办〔2022〕28号)可知,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的要求。 | 我单位组织实施了本工程的公众参与工作。2023年11月16日,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作。2024年4月9日,通过网站进行了本工程环境信息第一次公示。2024年4月10日,在《东方今报》进行了本工程环境信息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见有当地公众或团体与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未接到有关对本项目环境问题咨询的电话和信函、电子邮件等,没有提出对本报告表的不同看法及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