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程序
(一)自主购机
购机者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自主选机议价购机,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鼓励通过申领补贴银行卡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乡级核验
1.购机者凭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村委会证明),自主向乡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在申请表上签字;乡级农机管理部门对购机者资格和所购机具进行核实,加盖乡级农业(农机)部门公章。
2.乡级农机管理部门对享受补贴的购机者进行公示,并将公示表、公示照片、《 年度 乡(镇办管委)补贴农机具汇总表》等资料上报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做好相关补贴档案资料留存。
(三)入户办证
凡购买享受购置补贴的自走式农业机械必须实行牌证管理,购机者购机后,在投入使用前,带机主动到市农机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挂牌、办证等相关手续。
(四)办理补贴手续
1.审核资料。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对购机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是否属于补贴机具、购机发票、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购机者开设的银行账户(卡、折)、购机补贴资金申请表等,在购机者原购机发票上加盖“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印章。
2.录入信息。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将补贴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
3.标识补贴机具。购机者带机到指定地点由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对当年享受农机补贴的机具喷涂标识、人机合影。
4.资料归档。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将当年度的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资料整理归档。
(五)补贴资金结算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结算方式。
2.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市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对累加补贴机具组织核验后,再兑付补贴资金。
3.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分批次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市级财政部门对申请补贴资金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按国库财政支付的规定拨付补贴资金,市级承办金融机构根据市农机部门提供的补贴资金兑付表,打到购机者账户(卡或者存折)。
1、补贴对象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本人所开农商银行卡或粮补本复印到一张纸)粮补本户主和购机人也必须一致
2、购机发票(原件)
3、动力机械行车证复印件和合格证复印件
4、村证明并加盖村公章(原件)
5、乡级申请表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