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郑州地区“7.20”特大暴雨灾害造成密县古城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严重损毁和灭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等相关规定,后街孙氏古门楼等45处不可移动文物撤销登记已于2023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向社会公示,未收到任何异议,经新密市古城保护和有机更新推进会会议研究,报请新密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将后街孙氏古门楼等45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撤销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新密市撤销登记45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