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新密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原则
产业项目实施原则:按照上级文件指导意见,产业项目仅支持农业项目,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根据各乡镇上报项目的产业类型,行业部门结合土地性质、项目后期效益发挥情况,最终选定一批抗风险能力较强、联农带农明显的产业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原则:一是脱贫村道路项目原则上符合要求的优先实施;二是非贫困村的道路项目结合各村实施扶贫道路项目的情况、涉及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的必要性及效益的最大化,同时结合从未实施过扶贫项目的行政村可优先实施原则;三是村与村之间道路,为产业发展奠定基础的道路优先实施。
二、项目安排计划
2023年计划实施衔接资金项目116个,计划投资17123.8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20个,计划资金9474.6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92个,计划投资6749.2万元;管理费项目2个,计划投资560万元;金融保险项目1个,计划投资220万元;就业创业项目1个,计划投资120万元。
三、实施地点:新密市各乡镇
四、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详见附表
五、建设期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招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400万以上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投标程序,400万以下60万以上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竞谈招标程序,60万以下项目实行自行采购程序。
七、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详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 :12317
新密市乡村振兴局 :0371—69861017
附件:新密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表